关于2014年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分配计划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4-11-14    浏览次数:4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明细分配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11月12日至11月20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中医药局、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中医药局:林劲松,020-83848467;

  省财政厅: 廖建中,020-83170197。

  附件: 2014年省级中医药服务能力专项资金分配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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