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要求,现将追加下达广州市2014年度省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安排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10月31日至11月10日,共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发展改革委联系人:赵志磊,电话83133172
省财政厅联系人:王远林,电话83170273
附件:追加下达广州市2014年度省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安排计划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0月31日
附件
追加下达广州市2014年度省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安排计划
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对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按照二类地区执行。2014年省财政安排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额度计划按2013-2015年拟补助总额的40%拨付,追加补助额度详见下表。
城市 |
车型 |
分类 |
计划总推广数量 |
2014年安排资金(万元) |
已下达资金(万元) |
追加下达资金(万元) |
广州 |
公交车 |
纯电动 |
300 |
17748 |
11052 |
6696 |
插电式 |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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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 |
纯电动 |
600 |
||||
插电式 |
400 |
|||||
专用车 |
纯电动 |
1000 |
||||
公务车 |
纯电动客车 |
100 |
||||
纯电动乘用车 |
800 |
|||||
插电式乘用车 |
1100 |
|||||
私人乘用车 |
纯电动 |
1000 |
||||
插电式 |
3000 |
|||||
小计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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