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顺利完成“十二五”国家下达我省的污染物减排目标,进一步加大对广州市黄标车淘汰工作的支持力度,经省政府领导批准,现拟增加广州市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资金2345万元,专项用于补贴黄标车提前淘汰工作。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有关规定,现将资金安排计划进行公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环保厅、省财政厅反映。
公示日期:2014年10月27日至11月4日(共7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省环保厅,020-87531870、yangzhongpu@gdepb.gov.cn;
省财政厅,020-83170273、cztgmc@163.com。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