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高校、科研院所专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8    浏览次数:7

中省属各高校、科研院所: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把“质量年”目标落到实处,引导高校、院所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将科技研发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产品优势和竞争优势,实现我省高校院所专利申请量、授权量的快速增长,专利质量的稳定提高及专利技术的有效运用,进一步提升全省高校、院所的创新能力,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决定继续对高校、科研院所专利工作予以支持。现就高校、科研院所专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评价指标

  (一)年度专利申请数量及增幅。

  以专利申请增长量及增幅为量化指标,即通过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机制等,采取得力的政策措施,拉动专利申请量大幅增长。

  (二)年度发明专利数量及增幅。

  以发明专利数量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即以发明专利增长量及增幅作为量化指标之一,择优确定支持对象。

  (三)专利技术转化情况。

  以专利技术面向我省企业进行转让、许可使用等转化情况为评价指标,促进产学研合作和专利技术的有效运用。

  二、申报对象

  有一定工作基础的中省直高校和科研院所均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项目单位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和知识产权创造能力,领导高度重视,通过项目实施,切实提高专利申请尤其是发明专利的申请数量(需有量化指标)和质量,促进专利技术在我省的转化。

  (二)申报项目单位按照主要评价指标,具有详尽的工作方案,采取具体的工作措施推进方案实施,并取得一定实效。知识产权工作以及整体工作发展势头较好,在同行业或者所处地区具代表性,或具备较好的能力及发展潜力。

  (三)每个高校、科研院所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经专家评审,择优重点支持。

  (四)项目执行期2年。

  (五)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六)申报需附截至申报时点前一个月底(如20135月申报,则须提供到20134月底本单位3年间的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的近三年专利情况。

  四、资金使用范围

  资金限于为实现项目主要评价指标开展的专利创造、运用、管理及转化平台建设、制度机制建设、服务队伍建设,宣传培训及专利管理问题研究等相关工作经费。

  五、申报时间及方式

  请申报单位将填写好的《黑龙江省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资金项目申请书》(加盖公章)一式四份及电子件于515日前报至省知识产权局综合协调处。

  六、申报咨询

  联 系 人:张雅欣

  联系电话:0451-82608028

     箱:hljipoggyx@sina.com

  www.hlipo.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电子件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13年3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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