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和《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浙江省“三农六方”农业科技协作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要求,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对公告项目的承担单位、承担人、主要解决问题及技术措施、预期达到技术经济指标、省补资金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真实身份向省农业厅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1-86757705,86757757
附件:2014年拟实施省“三农六方”科技协作计划项目名单.doc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厅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