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经信科技函〔2013〕210号
各市经信委(经委),广德、宿松县经信委,有关单位: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3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工信科简函〔2013〕8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企业参加今年的质量标杆活动,并按照要求组织推荐典型企业申报全国质量标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1式3份,电子版2份)请所在市经信委汇总后于3月22日17时前报送至省经信委科技处。
联系人:赵薇、卢伟;电子邮箱:Luwei3262@163.com;联系电话:0551-62871820。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