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9    浏览次数:6

  鄂经信融资〔2013〕21号

  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委、财政局,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为做好我省2013年国家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申报工作,加快推进全省平台网络项目建设,根据工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工信厅〔2012〕298号)精神,现将今年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2年已建窗口平台,纳入2013年项目建设计划的续建省平台、各窗口平台。

  二、申报内容

  2012年已建平台和2013年开工建设的平台,分别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2年已建平台

  根据工信、财政两部办公厅印发的申报指南要求,2012年已开工建设的平台建设单位必须报送项目完成情况,其主要内容包括:平台建设目标及投资构成;截止2012年底,平台资金到位、投资完成、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除文字外,另提供窗口平台的实证图片3-4幅)等。同时,报送平台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表(表式见附件2)。

  (二)2013年计划建设平台

  根据国家批复方案,2013年计划建设平台包括省平台(续建)和部分窗口平台,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 省平台续建项目

  省平台申报材料主要包括:①项目申请表(表式见附件1)。②项目申请报告,包括:2012年完成投资情况;2013年主要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含与建设内容相对应的投资估算明细表)、资金来源、建设进度、拟实现的建设目标和预期效果、平台可持续运营模式及措施。

  2. 窗口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申报材料主要包括:①《项目申请表》(表式见附件1)。②项目申报报告(即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承建单位基本情况、服务基础条件、主要服务业绩;本地中小企业或产业集群发展情况、中小企业重点服务需求、服务供需配置情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含与建设内容相对应的投资估算明细表)和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建成后将具备的主要服务功能、预期服务效果;平台可持续运营模式及措施;平台建设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

  各市州经信委、财政局要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与指导,对2012年的建设项目进行一次检查,督促各平台承建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做好项目收尾工作,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情况报送;同时,对纳入2013年建设计划的各窗口平台,抓紧落实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2年建设项目

  2012年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报送材料纸质一式2份、电子版1份,由各市州经信委、财政局以文件形式分别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各1份。

  (二)2013年建设计划项目

  各窗口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正文与附件两部分,正文包括各市州经信委、财政局向省经信委、财政厅报送的申报文件、《项目申请表》(加盖建设单位章,电子档要求扫描件);附件为项目申请报告(实施方案)。材料要求一式4份、电子档1份,分别报送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各2份。

  各窗口平台建设项目申请报告(实施方案),请按照省经信委《关于报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窗口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经信办融资〔2012〕132号)的要求编制。

  以上报送材料,要求2月7日前分别报省经信委融资担保服务处、省财政厅企业处。省平台材料直接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联系人:省经信委  李小翔  电话:027-87236572

  省财政厅  冯成新  电话:027-67818608

  附件:1. 项目申请表

  2. 平台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表

  附件1
  附件2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北省财政厅

  2013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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