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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3年度中——比(瓦隆-布鲁塞尔)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4    浏览次数:4

  根据中国科技部与比利时瓦隆-布鲁塞尔大区政府签订的科技合作协定,为推动双方在共同感兴趣的优先领域开展“产学研”创新合作,现联合启动中-比(瓦隆-布鲁塞尔)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征集工作。

  一、申报说明

  1、中-比(瓦隆-布鲁塞尔)双方旨在通过共同资助高水平的联合科研项目,推动在优先领域的科研合作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2、鼓励双方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积极参与合作,可优先考虑“产学研”相结合的项目。

  3、根据双方协商,本次合作项目征集的优先领域为:

  · 农业和食品安全;

  · 生物医药;

  4、双方申报单位需已有一定合作基础,应于2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5、双方计划共同资助5个左右联合研究项目。请各有关单位酌情申报。

  6、各项目组织推荐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初选,各部门最终推荐不多于2个项目申请。

  二、申报方法

  1、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和比利时瓦隆-布鲁塞尔国际关系总署(WBI)分别发布征集通知,项目双方合作单位须分别向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比利时瓦隆-布鲁塞尔国际关系总署提交申请材料。双方提交的项目英文(或法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

  2、中方申报采取离线方式。

  请填写附件中的“项目建议书信息表”,其中“项目名称”一栏需用中文和英文(或法文)填写。其他栏用中文填写。

  请从“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网”(http://www.istcp.org.cn)的“文件下载”栏下载“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建议书.pdf”文件,用Adobe Acrobat Reader 8.0及以上版本打开,按照建议书的格式及字数要求直接填写,请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写。

  填写完毕后,打印纸质版,经项目推荐部门审核盖章(一式一份)后,由项目推荐部门统一报送至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洲处。

  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的同时,请将电子版材料和附件中的“项目建议书信息表”发送至hzs_ozc@most.cn,邮件主题格式为“中比政府间-项目单位-项目名称”。未递交电子版材料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项目推荐部门指申请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或计划单列市的科技厅(委、局),或申请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部委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

  3、比方(瓦隆-布鲁塞尔)采取网上申报(www.wbi.be)。

  三、申报时间

  1、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10日。

  2、中-比(瓦隆-布鲁塞尔)双方将分别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将根据2013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计划评审的有关程序进行项目评审。比利时瓦隆-布鲁塞尔国际关系总署将根据其有关程序进行项目评审。

  3、评审结束后,双方将根据评审结果共同协商和确定中-比(瓦隆-布鲁塞尔)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执行通知将于2013年底之前发至各项目推荐部门,未入选项目恕不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早  石玲

  电话:010-58881352   58881358

  传真:010-58881354  电子邮件:hzs_ozc@most.cn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洲处

  邮编:100862

    
  附件:“项目建议书信息表”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2013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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