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 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集聚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31    浏览次数:4

粤知产〔2013〕21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从2013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工作。该试点工作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通过知识产权集群管理,建立由相关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关联企业参与实施、专门机构承担专业化服务的一体化知识产权集群管理模式,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构筑知识产权竞争优势。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  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优势集聚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协字〔2013〕6号)要求,我局现面向全省各地市征集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申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各地市知识产权局统一组织本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进行申报。

  二、申报领域及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所属的领域及条件应当符合国知办发协字〔2013〕6号的要求。

  三、申报方式

  各地市知识产权局应当积极与本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沟通协调,按照要求填写试点工作申报书,并于2月18日前将纸件和电子件一并报送我局产业促进处。我局将遴选出优秀单位推荐给国家知识产权局。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研读国知办发协字〔2013〕6号的文件精神,按照要求积极申报试点。

  特此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3年1月25日

  (联系人:吴瑛,联系电话:020-87684899,邮箱:zscqj_cyc@gd.gov.cn)

  附件:国知局12号 国知办发协字〔2013〕6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知识产权集群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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