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评选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5    浏览次数:5

粤知规〔2013〕18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直有关单位:

  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组织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省参加评选项目的组织和推荐工作,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3〕4 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组织本市、本单位及系统内优秀专利项目,尤其是获得过近三届广东专利奖尚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的专利项目申报。

  二、外观设计专利项目单独设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和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请高度重视外观设计专利项目的申报工作。

  三、各单位在组织项目向我局推荐申报的同时,要引导申报单位通过国务院部委、行业协会、科学院院士和工程院院士的推荐渠道,争取推荐更多我省优秀专利项目参加评选。

  四、通过我局推荐的,请按照分配的推荐项目名额,于2013年2月28日前将申报材原件2份、项目照片3份以及其他申报材料和项目照片电子件,报我局规划发展处。通过其他单位或院士推荐申报的,请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抄送一份(含电子件)我局备案,以便落实省政府重奖我省获得中国专利奖单位或个人的政策。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3年1月23日

  (联系人:刘延君,陈嘉婧;联系电话:020-37666041,37666326;电子邮箱:zscqj_lyj@gd.gov.cn)

  附件-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项目名额分配.doc

  国知局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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