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高技术服务业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国知办发规字〔2012〕101号)转发给你们,详细信息见附件,请申报单位于1月7日前将纸件(一式两份)、电子件报至对外合作与规划发展处。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12年12月26日
联系人:对外合作与规划发展处 赵爽
电 话:0451-87589225
邮 箱:hlipozs@126.com
附件:1.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doc
附件:2.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doc
附件:3.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高技术服务业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