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技厅关于组织重大项目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30    浏览次数:3

各市(州)科技局,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0年省财政科技经费拨付100万元以上的重大关键技术项目组织验收,请各项目单位认真准备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12年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验收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在科技厅网站项目管理中心下载相关验收材料和表格,如实填写。验收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规定的目标和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项目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项目单位应对照科技计划项目计划任务书中项目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完成的考核内容和指标应有相应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对未完成部分要予以分析,说明原因。

  三、验收需提交的材料

  1、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需提供工作报告、研究报告);

  2、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多媒体(PPT);

  3、项目申报书和计划任务书原件;

  4、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验收报告(需附项目执行期内相关权威机构检测及用户报告、项目实施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证明、经济效益证明、环境检测或评价报告、测试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

  5、项目经费决算报告及相关财务附件[请按《关于科技计划项目财务验收的规范(试行)》准备:收到财政经费拨款的明细清单和银行进账单复印件,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提供的资金支出明细帐、项目财政资金单笔支出5000元以上的会计凭证及发票复印件等财务附件证明材料];

  四、验收的方式

  1、采取现场考核与会议相结合的方式。

  2、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市(州)科技局负责指导相关企业做好验收准备工作,验收材料上报和初步审核。

  3、省科技厅组织相关技术和财务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五、工作进度安排

  12月5日前,项目单位完成验收材料,一式5份报送省科技厅高新处,同时报送电子版(包括汇报PPT,复印件除外)。

  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现场考察或会议集中验收。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高新处:李远红028-86719641  江为民028-86729030

  高联办:莫晓梅、闫虹028-86717630

  材料报送地址:

  成都市学道街39号四川省科技厅402、217室

  邮编  610016

  电子邮箱:sc_glb@163.com

  附件:验收项目清单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2年11月26日

  附件:2010年支撑计划高新处上100万项目(68个).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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