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技厅关于组织重大项目中期评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30    浏览次数:4

  各市(州)科技局,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1年省财政科技经费拨付1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含2012年同一项目或产品追加经费的科技支撑计划、战略新兴产品项目)组织中期评估,请各项目单位认真准备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评估时间

  2012年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估要求

  1、每个项目需准备1000字以内的执行情况简介,主要内容包括:

  1)技术突破进展情况(含专利、商标、成果、论文人才培养及科技能力提升情况);

  2)项目技术、产品及所属产业发展情况,市场应用前景;

  3)经济、社会、环保、节能及其它效益情况(含产值、利税、市场份额等)

  4)经费筹措及使用情况

  5)项目执行预后分折(含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三、中期评估需提交的材料

  1、项目实施情况中期进展报告;

  2、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多媒体(PPT);

  3、项目申报书和计划任务书原件;

  4、项目经费使用报告及相关财务附件[请按《关于科技计划项目财务验收的规范(试行)》准备:收到财政经费拨款的明细清单和银行进账单复印件,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提供的资金支出明细帐、项目财政资金单笔支出5000元以上的会计凭证及发票复印件等财务附件证明材料]。

  四、中期评估的方式

  1、采取现场考核与会议相结合的方式。

  2、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市(州)科技局负责指导相关企业做好中期评估准备工作,对评估材料进行初审。

  3、省科技厅组织相关技术和财务专家组成评估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意见。对中期评估合格的项目继续择优给予支持。

  五、工作进度安排

  12月5日前,项目单位完成评估材料,一式5份报送省科技厅高新处,同时报送电子版(包括汇报PPT,复印件除外)。

  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现场考察或会议集中验收。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高新处:李远红028-86719641  江为民028-86729030

  高联办:莫晓梅、闫虹028-86717630

  材料报送地址:

  成都市学道街39号四川省科技厅402、217室

  邮编  610016

  电子邮箱:sc_glb@163.com

  附件:重大项目中期评估清单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2年11月26日


附件:2011年支撑计划高新处和战略产品上100万项目(73个).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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