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2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生产企业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2-10-26    浏览次数:7

粤农〔2012〕265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生产企业:

  为贯彻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重要部署,不断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根据《广东省名牌带动战略实施方案》和《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管理办法》,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推进委员会评出2012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245个,其中新评选产品106个,到期复审产品139个。

  为提高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知名度,鼓励农业企业争创名牌,做大做强我省农业品牌,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获得2012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生产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广东省名牌产品”证书。希望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生产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加强企业管理、提升企业素质、树立品牌形象、发挥名牌效应,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希望全省农业企业以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为榜样,树立品牌意识,积极培育名牌,努力争创名牌,为我省农业强省建设做出贡献。

  附件:1.2012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名单(初评名单) 
       2.2012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名单(复审名单)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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