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发计〔2012〕246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省级有关部门,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商用MOCVD设备研发及产业化推广”等48个重大项目和“大型精密复合数控镗铣机床的研发与产业化”等70个重点项目,合计357个项目(课题),列入2012年度省级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现将计划印发你们。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等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实施法人责任,抓紧做好立项项目的启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力争早日取得成效。
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及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于2012年11月30日前通过浙江省科技厅网上项目管理系统做好项目合同任务书的签订工作。逾期未签的视同放弃项目立项资格。
附件:2012年度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项目清单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