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12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涉外应对(重点联系)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07    浏览次数:7

粤知执〔2012〕179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试点单位:

  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落实《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和《广东省建设创新型广东行动纲要》,探索建立我省知识产权涉外应对机制,进一步增强我省企事业单位拓展国内外市场的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确定广东国际经贸发展咨询协会等6家单位为2012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涉外应对(重点联系)单位(名单见附件)。

  请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和省直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指导和扶持力度,积极引导和帮助各试点单位深化知识产权工作,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探索知识产权纠纷涉外应对机制,推动本地区知识产权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各重点联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探索建立长效的知识产权纠纷预警及应急机制,提高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知识产权国际贸易壁垒的能力和水平,总结适应我省企事业单位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经验和模式,从而提升整个行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全省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

  特此通知。

  省知识产权局

  2012年8月23日

  附件:2012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涉外应对(重点联系)单位名单.doc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