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2012—2014年财政部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
为做好2012年广东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的组建工作,经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财政厅将于8月1日下午3:00在广州市广州大厦四楼越王台会议厅召开2012年广东省自行发债工作通报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省财政厅将在会上通报2011年广东省自行发债的有关情况,介绍2012年广东省开展自行发债工作的有关安排。
二、参会人员
(一)请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各派1名负责人及1名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参会。
(二)请2012—2014年财政部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各派1-4名与债券发行业务有关的人员参会(参会名额有限,请将参会人数控制在4人以内)。
为便于参会人员统计,请填写《2012年广东省自行发债工作通报会参会人员报名回执》(详见附件),并于2012年7月30日前传真至省财政厅(国库处)。
传真电话:020—8317028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姚晓龙,020-83170365、18820096550;林凌擎,020-83170896、13450357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