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废止《关于制订暂扣非机动车辆停放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28    浏览次数:5

沪价管〔2013〕20号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经研究,即日起废止《关于制订暂扣非机动车辆停放收费标准的通知》(沪价公[2002]017号)。

  特此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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