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家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18    浏览次数:4

  各盟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国科发计〔2012〕911号文的要求,现组织申报2013年国家科技惠民计划项目,请各盟市科技局及相关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先领域和方向

  (一)人口健康领域。优先支持面向基层的医疗器械、常见病多发病高效诊治、优生优育、大众体育运动及保健康复器材、民族医药、医疗信息化等技术的转化应用。

  (二)生态环境领域。优先支持生态治理与恢复、大气污染控制、饮用水保障、土壤污染治理、垃圾与污泥处理、城镇绿化与园林、宜居环境、新能源利用、节能环保等技术的转化应用。

  (三)公共安全领域。优先支持食品安全、防灾减灾、重大生产事故预防、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等技术的转化应用。

  二、推荐及申报要求

  (一)对于项目申报与推荐程序、项目组织单位与承担单位安排、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等要求,请详见《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社[2012]127号);项目经费预算书编制参见相关科技惠民计划的经费管理办法(将另行发布)。

  (二) 2013年度国家科技惠民计划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以下简称“申报中心”,域名http://program.most.gov.cn)实行网上统一申报。项目承担单位应在科技部项目申报中心网上注册后,在线填写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经费预算书。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格式也可从科技惠民计划网站(www.kjhm.org.cn)下载。

  申请单位操作流程如下:

  1. 注册。申请单位需要在申报中心网站进行注册,具体注册及审核过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并按照有关要求将相关审核资料寄送至科技部信息中心。科技部信息中心收到资料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单位注册信息的审核。往年已经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仍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2. 在线填写申请材料。根据申请材料填写说明,在网上认真填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申报部门。

  三、材料报送

  1、书面材料

  网上申报成功后,各申报单位应按科技部要求准备书面材料,每个项目实施方案、经费预算书一式六份(基层科技局、财政局论证推荐)报送至自治区科技厅社会发展处,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电子版材料

  网报成功后,各单位将网上生成的电子版材料发至nmgsfc@163.com。

  四、其他事宜

  项目应按照优先领域和方向结合地方特点和优势申报,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原则上每个盟市不超过2项,国拨经费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

  科技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010-51292636

  传真:010-88654001、88654002、88654003、88654004、88654005

  邮箱:program@most.cn

  自治区科技厅社会发展处  李孔燕  李海艳

  电话及传真:0471-6293960

  附件: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2年9月17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