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高技术[2012]604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委),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财政局,南雄市、紫金县、兴宁市、封开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强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支撑,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将围绕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项目定位。
广东省工程实验室是为了提高我省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突破重大产业发展以及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关键技术装备制约,强化对国家和省重大战略任务、重点工程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依托企业、科研机构或高校等设立的研究开发实体。工程实验室是在产业技术研究链上,连接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工程技术开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区域自主创新支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建设目标。
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先进的技术研发和试验平台,形成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构建长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致力于突破产业链关键节点技术和产业化瓶颈,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重点领域
(一)新型显示。
1、有机电发光显示(OLED)器件结构及TFT背板关键技术;
2、2.5代以上OLED器件生产装备。
(二)生物医药。
1、针对常见和重大疾病的新型治疗性疫苗关键技术;
2、中高端医疗设备;
3、第三方医学检测服务。
(三)高端装备制造。
1、中高档数控机床核心控制部件;
2、高端农业机械装备。
三、申报管理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行业龙头企业,鼓励产学研合作建设。申报单位应长期从事相关产业领域的研发,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水平技术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部分成功实现产业化;能为省级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2、申报项目要有明确可行的发展思路、研发任务和建设目标;实验室建设方案合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灵活规范;项目要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建筑工程或者新购置设备),建设期一般为2年。
3、拟申请实验室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领域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技术研发团队,总人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
(2)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3000万元;研发场地不少于2000平方米。
(3)主持或承担过本领域国家级(或省级)重点科研计划或行业标准的制定。
4、申报项目需经市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联合推荐;国家创新型城市可推荐不超过3个,其他地级市及有关部门限推荐1个。
(二)申报程序
1. 提出申请。请你们围绕建设重点,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广东省工程实验室的申报工作。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可组织依托单位先行编写广东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简要材料,并于7月6日前将通过初步审查的项目简要材料一式两份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简要材料可参照广东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要求编写。
2. 条件审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将对项目简要材料进行审查,并将通过审查的项目名单反馈你们。届时请组织依托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按照附件所列提纲编制广东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并于7月31日前将项目申请报告一式三份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同时提供电子文本和有关附件。同时协调落实申报项目的建设资金、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对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进行认真核实,并负责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
3. 审核批复。在主管部门申报的基础上,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对通过最终评审的项目依托单位,将批复开展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并择优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成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曲延军,020-83133108,
省财政厅工贸处: 姚林, 020-83170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