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引导性担保补贴实施细则(试行)》(津科财〔2012〕183号)文件的规定,市科委拟对2015年度为市专项资金立项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按照融资担保额增量部分0.4%给予补贴。从即日起开始受理担保机构的申请,申请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市专项资金担保补贴申请表;
二、担保机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的法人年审复印件;
三、申请补贴项目的担保合同;
四、与银行的合作协议及相关保证金支付证明;
五、企业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已备案的可不再提供)。
受理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过期不再受理。
资料受理地址:天津市创业投资发展中心(天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梅苑路5号天津科技金融大厦1315室)。
联系方式:
市科委金融处:刘佳 58832892
市创投资中心:于刚连59385908-806;13752565599
附件:市专项资金担保补贴申请表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3月2日
市专项资金担保补贴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