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促进我市实验室整体水平的提高,按照《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津科基〔2011〕002号)要求,市科委、市教委于2015年组织专家对75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进行了评估。
经综合评议,71个重点实验室通过了评估,其中15个重点实验室评估为优秀重点实验室,56个重点实验室评估为合格重点实验室,具体评估结果见附件。
通过评估的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要继续重视和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积极落实有关政策,切实加大对实验室的投入,包括提供一定的运行经费,使实验室真正成为我市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附件:2015年度评估通过的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名单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度评估通过的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