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信息统计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04    浏览次数:3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州市屠管办,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信息统计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商办秩函〔2012〕38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生猪屠宰主管部门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并填写《信息联络员报名表》,于6月4日前报我委(商贸服务业处)。

  二、按照《通知》中《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审核清理工作进度周报表》、《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审核清理工作进度周报表》和《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周报表》的要求,各市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要准确、及时、全面地汇总填写相应数据,于每周五下班前将以上表格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后)报送我委(商贸服务业处)。相关表格请在省经信委网站(www.gdei.gov.cn)“放心肉”栏目下载。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朱汉宏,吕振明,电话;020-83133215,83135964,传真:83133349,

  邮箱:shaomao@gde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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