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发改环资〔2013〕168号
各试点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及《关于本市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了《上海市2013-2015年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管理方案》。
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同时,请各试点单位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本单位碳排放管理工作,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加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用能和碳排放管理工作,做好相关数据收集、分析和预测,经营管理好本单位的碳排放配额。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2013-2015年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管理方案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