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楚雄州、保山市、昭通市、大理州、昆明市、临沧市、普洱市、玉溪市、西双版纳州、丽江市、德宏州、文山州、红河州农业(畜牧)局、财政局(农发办):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农办计〔2012〕69号),省农业厅和财政厅共同研究,对照项目申报指南确定的重点区域和项目选建条件,初步提出2013年我省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申报类型及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等,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州(市)通知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国农办〔2011〕169号)等文件中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具备农业工程资质的工程设计(咨询)单位或组织有关专家编写,并达到相应深度要求。
二、各地财政局农发办要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国农办〔2011〕169号)的相关要求,把部门项目管理作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参与配合农业部门做好项目申报考察调研,联合申报、配套资金落实等工作。
三、州、县两级农业部门和农发部门要联合布置项目申报工作,农业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单位的技术指导。于2012年8月15日前,联文将项目申报可研报告及相关材料逐级报送省农业厅(一式八份,简装版)。
联系人:省农业厅计划处 赵 岗 0871-5749419
省财政厅农发办 赵 鑫 0871-3613786
附件:计58号附件.rar
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