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为进一步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维护二手车流通行业正常经营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我委《关于加强二手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商贸函〔2011〕3710号)要求和年初的工作部署,我委将于近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二手车交易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对全省已经备案的124家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凡不符合二手车交易市场要求或经营场地已挪作他用、经营秩序混乱、交易行为失控、市场管理混乱、违规经营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应对其提出警告,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备案。
二、工作目标
全面清理整顿假借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开票公司、皮包公司,引导市场规范化经营,营造公平有序的二手车经营市场秩序。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7日至6月6日)。各市开展自查自纠,对辖区内已经备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于6月6日前报我委(商贸服务业处)。
(二)交叉检查阶段(时间另行通知)。在各市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省统筹安排各市进行交叉检查,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我委。
四、其他事项
检查确定的需整改或需取消备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名单将在我委网站上公布,并抄送国税部门。
对于达不到二手车交易市场条件的,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完成整改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向所在地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整改材料,经地级市验收合格后书面报我委,我委审核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安排实地核查,整改合格市场名单将在我委网站公布并抄送国税部门。
附件:广东省已备案二手车交易市场清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蓝莉香,电话:83135899)
附件:广东省已备案二手车交易市场清单(第1至26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