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开遴选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金融机构的通知》(粤财工〔2012〕91号)及《关于印发〈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1〕315号),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合组织了第二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金融机构遴选,经专家评审,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等7家金融机构入选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金融机构(详见附件),现予公告。
附件:第二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金融机构名单
第二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金融机构名单
序号 金融机构名称 1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佛山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6 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东省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