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湖示范区现代服务业试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现启动2012年度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点领域和申报要求
详见2012年度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二、 申报程序
各申请单位于8月31日前进行网上申报(网址:xdfwy.wehdz.gov.cn)。接东湖高新区管委会通知后,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其中,省科技厅一份,东湖高新区管委会二份。
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2.项目申报表(Excel表)
3.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有效性做出书面承诺
4.项目申报单位近三年(2009、2010、2011年)经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
5.项目建设地点,若建设场地为自有,请提供土地/房产证,若场地为租赁,提供租赁协议。
6.提供项目核准/备案及土地、规划、环保、能评等手续复印件。
7.项目投资构成及资金完成情况,提供与项目相关的合同复印件,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建设期内已发生投资合法凭证明细。
8.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需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银行进账单、付息凭证。
9.提供项目自筹资金能够落实的证明。
10.本项目主要产品或核心技术的产业技术成果证明;由国家、省(部)级(含)颁发的专利证书、版权、产品认证证书、获奖证书、查新报告、科技成果证书等(复印件)。
1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企业相关资质文件。
12.项目若有相关合作单位,提供合作协议。
三、联系人:
省科技厅 向 玫 027-87135815
省财政厅 齐建翔 027-67818660
东湖高新区管委会 王少雨 魏香花 027-67880130
附件:
1、2012年度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格式)
二0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 试点项目申报指南.doc
◇ 资金申请报告(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