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产学研深度结合, 充分调动科技人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发挥技术市场在科技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作用,推动我省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工作,现启动2012年度湖北省技术转移专项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申报对象:在鄂高校、科研机构和大中型企业。
2.申报条件:
(1)申请的重大技术交易项目必须在本年度内签订了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合同成交金额在50万以上,且经相关认定登记机关正式登记,并提供银行支付(进账)凭证。
(2)大中企业内部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必须以企业或企业科技管理部门与研发团队所在部门签订的研发协议为依据,且项目支持力度在50万以上。
(3)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必须达到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
(4)申报主体需具备创新的体制和运行机制,科技创新队伍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
二、项目支持重点
高校、科研机构、企业通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形式在鄂开发的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
优先支持与我省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相匹配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转化项目。
三、其他事项
1.高校、科研机构申报采用“自愿申报、限额推荐”的办法,填写《湖北省技术转移专项计划项目申报书》,经本单位推荐盖章后,一式三份报送至省科技厅成果处。
2.大中企业申报除填写《湖北省技术转移专项计划项目申报书》外,需附上企业近三年来研发活动的有关支撑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省科技厅科技成果处。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评审、立项,列入专项计划项目,按指导性计划项目进行管理。
3.受理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利华 傅丽枫
联系电话:027-87135877
电子邮箱:liulh@hbstd.gov.cn
附件:湖北省科技指导性计划技术转移项目申报书
二0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