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牧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30    浏览次数:6

  各市州农牧(农业、畜牧、果业)局(委)、财政局:

  为推进“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能力建设,提高肉、蛋、菜等产品应急供应能力,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我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专项资金2700万元,扶持我省“菜篮子”产品生产。其中:种植业1300万元,畜牧业1400万元。为了切实组织实施好2012年“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现就我省项目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扶持重点

  重点扶持建设一批有一定规模,生产技术基础好,并在增加产品产量和提高产品质量上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生产基地,改善生产条件,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抗御灾害能力,增强“菜篮子”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和应急供应保障能力。

  根据农业部要求,种植业重点扶持纳入《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榆中、凉州、武山、靖远、肃州、民勤、甘谷、甘州8个产业重点县和进入黄土高原果品优势产区的重点县。2012年扶持蔬菜标准园17个,其中:每个设施蔬菜标准园室内面积200亩以上,每个露地蔬菜标准园1000亩以上。为了鼓励技术力量强、产业基础好、区域优势突出、品牌影响大的生产基地集中连片建设标准园,更大范围推进标准化生产,今年扶持集中连片蔬菜生产基地1个,基地采取统一生产、统一加工、统一销售和分户管理的模式。集中连片设施蔬菜室内面积必须在1000亩以上,集中连片露地蔬菜必须在5000亩以上。扶持果品标准园6个,每个标准园果园面积在1000亩以上。

  畜牧业重点扶持2012年公布创建的部级畜牧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和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计划扶持28个示范场,其中:肉牛10个,肉羊10个,生猪8个。肉牛标准化养殖场出栏100-2000头;肉羊标准化养殖场出栏300-3000头;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出栏0.5-5万头。

  二、补助内容

  园艺作物项目补助内容:一是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分品种制定先进、实用、操作性强的生产技术规程;印发规程到项目区每个农户,张挂到标准园醒目位置及每个温室大棚;组织现场观摩和技术培训,并指导农民切实按照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田间管理。二是改善生产条件。重点配置防虫网、粘虫色板、杀虫灯、性诱剂、防雾滴棚膜、避雨栽培、滴(喷)灌及果园矮砧密植支架、防雹防霜网、果实套袋等生态栽培物化技术,完善田间工程、温室大棚、集约化育苗、田头预冷等基础设施条件。三是实施全程质量安全管理。投入品实行专人负责,建立进出库台账;生产档案统一编制,详细记载农事操作;定期检测产品安全质量,确保安全期采收、不合格的产品不销售;统一包装和标识,产品质量可追溯,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畜产品项目补助内容:重点通过推进“五化”,大力发展畜禽标准化生产,提高规模化比重,提升畜产品质量。一是推行畜禽良种化。适应市场需求、生产方式的变化,更新品种,选购高产优质高效的畜禽品种。二是推行养殖设施化。对养殖场场内布局进行科学调整,结合产能变化,对圈舍进行扩容和标准化升级,完善设施装备,推广自动饲喂技术,温度、湿度、光照等环境控制技术,改善畜禽生长环境。草原牧区结合自身特点,对牧场棚舍、草场围栏、饲草料基地、青贮窖、储草棚、机井、农机库等设施设备进行完善。三是推行生产规范化。根据不同畜种、不同生长阶段的特点,严格按照饲养管理规程要求,规范养殖场饲养管理,对生产过程、投入品购进和使用进行监控、记录,建立完整规范的养殖档案和生产记录数据库。四是推行防疫制度化。改善兽医室等防疫消毒设施设备条件,落实防疫制度,实施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五是推行粪污无害化。优先支持按照循环农业的发展要求,完善粪污储存、输送设施设备,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不具备条件的因地制宜采用粪污处理技术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

  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在上述建设内容中自主选择建设重点。

  三、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

  2012年我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的平均补助标准为50万元。蔬菜集中连片补助标准为150万元。企业建设项目总资金投入少于上述标准的,不予补贴。补助资金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进行拨付,即验收合格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补贴企业,排在省上规定的建设数量以后的企业不予补助。

  四、申报条件、范围和程序

  2012年“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的申报主体必须是经工商部门注册批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县级以上认定的农业龙头企业,有一定的基地规模、生产技术基础条件好、示范带动作用强、建设资金有保障、没有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具有较强的综合生产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

  蔬菜标准园8个重点县每个县限报2个(其中设施、露地各1个),其余没有重点县的市州限报1个(设施、露地自定)。集中连片基地由榆中、凉州、武山三个县申报。果品标准园由农业部已经公布但没有安排资金的静宁(苹果、梨各一个)、秦安、清水、正宁、庆城、和政(梨)六个县的7个标准园申报。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由2012年公布创建的部级畜牧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和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报,每个市州按拟创建省部级示范场指标的50%申报。

  各地要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养殖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填报项目申报书(标准文本详见附件1),提出具体建设内容,明确需要中央财政资金补贴的建设内容。经县级农牧、财政部门审核后联合行文上报市级农牧、财政部门,由市级审核汇总后上报省农牧厅和省财政厅。市级农牧部门负责汇总并填报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2)。省上经评审筛选后将按不低于扶持项目总数的120%确定拟扶持项目个数,并在甘肃农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已承担过国家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项目、省部级畜禽标准化扶持项目的今年不再重复安排。

  五、工作要求

  由于2012年“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申报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州)农牧财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通知相关市县,严格按照《通知》中的项目申报条件、实施范围、建设内容、补助标准等要求,会同业务部门,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指导县区及项目申报单位编制好项目申报书,务必于8月2日之前报送省农牧厅财务处和省财政厅农业处各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邮箱:978080@163.com)。

  联系人:王海生 省农牧厅财务处

  电 话:0931-8179149


  附件:1、 2012年“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申报书标准文本
       2、 2012年“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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