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广东省水利建设示范县竞争性评审实施方案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等于2012年1月5日和1月9日至10日组织进行了第二批省级水利建设示范县竞争性评审工作。经过两轮评审,按照得分高低顺序确定前三名的清新县、五华县、博罗县为第二批省级水利建设示范县。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2年1月18日至24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或省水利厅反映。
特此公示。
省财政厅联系人:邱立新 省水利厅联系人:申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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