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局、外经贸主管部门、国税局、地税局、物价局、工商局,横琴新区地税局,顺德区地税局:
根据《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商秩发〔2011〕485号)要求,我省制订了《广东省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广东省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
2.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经信市场〔2012〕44号附件(1-2).zip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公安厅
省国税局 省外经贸厅
省地税局 省物价局 省工商局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