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州市屠管办,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酒管办,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市场安全监管局,省酒类检测中心:
为切实维护春节期间肉品质量和酒类市场秩序,净化生猪(牛、羊)屠宰和酒类流通市场,确保肉品和酒类消费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各级生猪屠宰和酒类管理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猪(牛、羊)肉质量和酒类消费安全工作,结合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商秩发〔2011〕35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粤经信商贸〔2011〕892号)和《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的通知》(粤经信商贸发电〔2011〕1340号)精神,结合《广东省打假工作方案(2011.7-2012.6)》的工作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肉品质量和酒类消费安全事故。
二、加强监管,落实制度
(一)强化屠宰企业管理。一是各级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定期组织检查活动,对定点屠宰厂(场)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而屠宰的行为,要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或坚决取消定点屠宰资格。二是督促定点屠宰厂(场)严格遵守定点屠宰场管理、屠宰车间卫生、肉品卫生管理和肉品召回等4个制度;督促定点屠宰厂(场)做好生猪进厂登记、生猪产品出厂登记和病死猪及肉品无害化处理登记等3个台帐。三是强化企业做好肉品品质检验和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工作,确保肉品品质出厂(场)检验合格率100%。
(二)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注水肉等不法行为。各级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私屠滥宰和注水肉等违法行为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克服松懈麻痹情绪,时刻绷紧肉品质量安全这根弦,积极会同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形成联合办案合力,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整治,尤其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其他管理薄弱环节的整治力度,做到不留死角,对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要一查到底,严厉打击,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三)认真开展规范酒类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检查。根据《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和我委要求开展省酒类许可证年检工作的要求,及时清理省酒类批发、零售许可证过期企业,收回相关证件并注销。加强与当地打假、工商、质监等部门协调,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生产加工和销售酒类产品违法行为。
(四)认真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假酒活动。一是以消费者举报较多及消费量较大的酒类商品为重点,突出中外名优酒的检查,开展流通环节酒类抽样检验工作,加强对抽样结构的综合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消费提示和警示。二是加强对大型商场、商店、酒楼、KTV和酒类专业批发市场的巡查。三是加强对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情况的监督,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规范酒类流通秩序。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生猪屠宰和酒类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普及肉品质量、酒类食品消费安全知识,让广大群众了解掌握如何选购放心猪(牛、羊)肉,识别劣质猪(牛、羊)肉和假冒伪劣酒类产品,引导消费者科学健康消费,形成推进肉品质量和酒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有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地在开展工作中,如遇突发事件或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处理,同时抄报我委商贸服务业处。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生猪屠宰管理联系人:朱汉宏,联系电话:020-83133215;
酒类管理联系人:黄小宇,联系电话:020-83133467,传真:020-83133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