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广告业试点中央补助资金拟立项项目公示

发布日期:2012-01-10    浏览次数:7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现代服务业试点 支持广告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11〕144号)、财政部《关于拨付发展广告业试点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11〕979号)的规定,经我省财政、工商等部门认真研究,结合本省实际,拟立广州美术学院广东现代广告创意中心项目为我省发展广告业试点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现将该情况在省财政厅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月6日至1月13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立项项目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联系人及电话:工贸发展处 邓玲玲,020-83170279

  通讯地址:广州市北京路376号(邮编:5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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