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对2012年我省获得国家创新基金立项项目进行复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23    浏览次数:6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国家创新基金立项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201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的要求,对公示项目进一步予以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立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将复核意见报科技厅。

  2、按照“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武汉市科技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对其所组织的项目进行复核。

  3、武汉市其他立项项目由省科技厅高新中心组织复核。

  4、请各地科技主管部门于7月23日前,将复核意见报至省科技厅高新中心。

  5、联系人及电话:

  省科技厅高新中心

  赵峰   027-87133931;何爱帮 027-87133750;卓家锋:87133893;胡焱 027-87135665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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