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商务部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网络零售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1-06    浏览次数:4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现将《商务部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网络零售有关工作的通知》(商电函〔2011〕1119 )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工作情况(含汇总表)请于2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我委(生产服务业处)。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黄紫华,电话:83135840,邮箱:hzh@gdei.gov.cn)

  附件:商电函〔2011〕1119号:商务部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网络零售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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