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一站式”集中审批综合服务机制
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16个区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和243个街乡镇行政服务中心(以下均简称“中心”),认真落实“一站式办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机制。各部门通过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建立与“一站式”集中审批相适应的体制机制。除涉枪涉爆涉密事项外,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中心”集中审批,面向企业服务的行政职权事项也最大限度地进入“中心”集中办理,切实方便民营企业办事。
二、发挥企业发展共享信息服务平台作用
以市和区县两级“中心”为载体,健全完善企业发展共享服务平台,在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www.tjxzxk.gov.cn) 上设置政策服务、审批服务、商务服务、中介服务、窗口服务、在线服务、生活服务、部门服务等8个服务栏目,使民营企业可以进一个网站就能查询到全部政策和服务信息。同时,市和区县两级“中心”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和联络员队伍,方便快捷地办理民营企业需要政府部门审批服务和政策服务的各类事项。进一步增强24538890行政审批服务咨询热线功能,帮助企业群众解答行政审批方面的有关问题。
三、实行现场审批办理服务机制
市和区县两级“中心”全面推行“一审一核、现场审批”制度,各进驻部门向部门审批事务首席代表和审批工作人员充分授权,落实首办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期办结制,使95%以上的进驻事项在“中心”现场完成审批办理的全过程。同时,市和区县两级“中心”,针对民营企业需求,探索“企业承诺、当场审批”等改革措施,不断扩大“立等可取”的审批服务事项,民营企业办理此类事项,只要材料齐全就要做到立即批、不过夜。
四、实行企业设立联合审批服务机制
对民营企业涉及办理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和公安等5个部门的企业设立联合审批,从企业名称预核准、工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等5项审批及手续,采取“一窗统一接件、一表统一登记、部门并行办理、同时办结发证”的办理方式,即收即办。对无前置审批的民营企业注册,实行1日办结制,确保新设立民营企业在1日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对有前置审批的民营企业注册,严格落实前置审批与其他各项审批并行办理制度,实行1周办结制,确保在1周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五、实行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服务机制
对民营企业的投资项目加快联合审批,从项目核准或备案开始,到取得施工许可证结束,涉及8个部门的15项审批及手续,分为项目核准或备案、项目规划和用地审批、项目开工许可审批等三个阶段,采取“分段办理、牵头负责、并行审批、效能考核”的运行机制,实行“一窗统一接件、同步效能登记、审批时间和自然时间双限时、全程帮办领办服务”的办理方式,累计全程审批时间控制在31个工作日以内。
六、实行行业管理联合审批服务机制
对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办理一个事项,需经过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实行行业管理类联合审批高效服务机制,采取“一门受理、并行审批、联合踏勘、限时办结”的办理方式。申请人持全部申请材料到牵头部门窗口进件,各联审部门同时接件受理,联合现场踏勘,并行办理审批,同步完成办结。
七、实行网上申报办理服务机制
对民营企业提供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www.tjxzxk.gov.cn) 网上办理审批服务的快速通道,民营企业需要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时,可以进行网上申报、网上补正、网上查询办理结果,审批部门通过互联网快速完成网上一次性告知、网上审核、网上通知办理结果,使民营企业只到“中心”来一次就能获得证照或批文。
八、实行帮办领办代办“一条龙”服务机制
对民营企业的投资项目,由市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区县政府、乡镇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指派得力干部,兼职负责为项目全程审批提供无偿帮办服务,并与“中心”综合服务窗口专人领办服务互为衔接,帮助民营企业提前准备好所需的申请材料,并及时解决审批方面的问题,为民营企业提供全程代办“一条龙”服务,落实各项审批及手续。
九、实行非工作时间预约审批服务机制
针对民营企业的特殊要求,为其提供预约审批服务。市和区县两级“中心”开通预约审批热线,向社会予以公布。在非工作时间或节假日,民营企业可以通过拨打服务热线,预约相关审批部门在 “中心”当场为其办理有关审批服务事项。
十、实行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服务机制
在市、区县、街乡镇三级“中心”推行《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运行管理与审批服务标准》,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将“着装规范、坚守岗位、微笑相迎、先问您好、高效办事”落实到每一次审批办件中,切实为民营企业提供亲切服务、便利服务、高效服务和文明服务,不断规范审批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使实际审批效率再提高20%以上。
十一、实行审批管理绩效考核服务机制
市和区县两级“中心”坚持实行行政审批综合效能绩效考评制度,对各进驻部门的审批服务实行全过程政务公开,从审批效率、服务质量、办件数量尧日常管理等四个方面,全面加强对进驻部门和工作人员行政效能的监督考核,并对每项审批办件实行“一事一评议”、“一件一回访”,接受企业和群众的监督,并通过计算机办件系统在程序上进行控制,到期提示,超期问责。
天津市人民政府
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