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久策”等336件商标和延续“炜林纳”等597件商标为广东省著名商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27    浏览次数:5

各地级以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根据《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的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广东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我局决定认定“久策”等336件商标为广东省著名商标(附件1),延续“炜林纳”等597件商标为广东省著名商标(附件2)。

 

附件:附件1:认定的“久策”等336件广东省著名商标名单.xls

      附件2:延续的“炜林纳”等597件广东省著名商标名单.xls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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