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根据《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的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广东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我局决定认定“久策”等336件商标为广东省著名商标(附件1),延续“炜林纳”等597件商标为广东省著名商标(附件2)。
附件:附件1:认定的“久策”等336件广东省著名商标名单.xls
附件2:延续的“炜林纳”等597件广东省著名商标名单.xls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