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予以广东迅兴拍卖有限公司二手车拍卖企业备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26    浏览次数:3

深圳市科工贸信委:

  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我委《关于加强二手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商贸函〔2011〕3710号)的规定,经审核,对广东迅兴拍卖有限公司予以二手车拍卖企业备案。

  请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备案企业的监督管理。

  

  附件:二手车拍卖企业备案名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二手车拍卖企业备案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法 定

代表人

经营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1

广东迅兴拍卖有限公司

陈晓莹

深圳市罗湖区爱国路10号金通大厦B座24层

陈 娟

0755-25544541

0755-25409740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