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保局关于报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4    浏览次数:5

  各有关单位、各区县环保局: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津发改环资〔2014〕295号)关于项目申报工作的安排,市环保局拟组织申报大气污染治理有关项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行业清洁生产改造(非电行业)和锅炉节能环保提升节能项目(含燃料替代)。

  二、申报项目应于2014年建设完工或拟开工,前期手续齐备。

  三、项目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8%,且最高补助上限为1000万元。已获得国家资金补助项目不再支持。

  四、申报项目企业性质、配套资金不做硬性要求。

  五、项目申报由区县环保局组织,并填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4年备选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请于http://www.taep.org.cn/notes/184-envproj2014下载)。

  请你单位于4月22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天津市环境规划院,电子版发至dqwrfzxdjh@126.com。

  附件:1.《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津发改环资〔2014〕295号)

  2.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4年备选项目汇总表(样表)

  2014年4月18日

  (联系人:市环境规划院  赵翌晨  联系电话/传真:87671942/87671963,

  市环保局大气处 赵宁  联系电话:87671577)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