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2014年区县示范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14    浏览次数:7

津中小企〔2014〕11 号

  有关区县中小企业局:

  2013年,在各区县、各园区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区县示范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实效。2014年,我局将重点围绕健全完善园区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方面开展工作,现将《2014年区县示范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2月28日

  (联系人:于有利;联系电话:24303512;传真:24223368)

  (此件主动公开)

2014年区县示范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区县示范工业园区具体情况,制定2014年示范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4年,示范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安委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深化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防止和减少一般事故,为园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1.健全完善园区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一是园区管理部门要与上级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于3月底前报市中小企业局备案。二是园区管理部门要与全部驻区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提高企业“一把手”的安全意识,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健全完善园区安全管理制度和台账。园区管理部门要按照市中小企业局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施工)五项制度和安全生产(施工)六项台账。

  3.园区管理部门要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落实专、兼职救援人员,完善两级安全联络员制度(园区和企业)。

  (二)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冶金、涉氨等重点工贸企业,以及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二级或一级标准化达标,重点推动中小型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2.年内完成危险化学品、冶金、涉氨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强化对不同类别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结合“万企转型升级”行动,加强对中差等级企业的检查力度,引导差等企业转型或关停。

  (三)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各园区主管部门要在认真完成全市统一部署的各类专项检查活动的基础上,突出春季、暑期、冬季和节日等重点时段,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对园区内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冶金、涉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开展全面隐患排查,并于每月20日前上报园区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月报表(见附件)。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

  1.加强园区管理部门安全宣传。园区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素质。

  2.加强园区企业安全培训。确实搞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杜绝“三违”现象,提高企业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3.三级联动搞好安全培训。 市中小企业局、区县主管园区部门、园区管理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和重点内容制定年度培训方案,组织落实相关人员参加各级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五)进一步提高检查和年度考核标准

  市局将在市级专项检查和年度园区工作考核中,对上述主要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望各园区主管部门按时上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月度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表,认真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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