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印发

发布日期:2014-03-25    浏览次数:5

  为加强我局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天津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津财行政[2013]4号)、《天津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津财行政[2013]2号)和我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并经2014年第二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实施。

  资产管理办法(定稿)(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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