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气分指函〔2014〕0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相关委办局,相关企业:
为完成《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确定的2014年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天津市2014年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经清新空气分指挥部第6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清新空气行动分指挥部办公室
2014年2月18日
(联系人:市清新空气指挥部办公室 闫佳 联系电话/传真:87671739)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2014年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加快“美丽天津”建设,完成《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确定的2014年机动车污染防治任务,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力度。淘汰黄标车8万辆;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提升机动车燃油品质;提高外省市机动车转入标准;加强在用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检测;加强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控制;全面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二、重点任务
1、加快淘汰黄标车。完成淘汰8万辆黄标车任务。
责任部门:市公安交管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4年6月
2、提升燃油品质。市发改委牵头负责研究提升机动车使用油品国五标准的方案,中石油、中石化等相关企业实施国五车用汽、柴油供应工作。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中石油、中石化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3、争取提前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在完成国五汽、柴油的市场供应后,争取向国务院申请天津市提前实施国五机动车排放标准。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