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多措并举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发布日期:2014-02-25    浏览次数:8

  根据中国气象局和环保部首次联合发布京津冀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计2月下旬,京津冀大部将出现持续重度污染天气,天津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各部门积极行动,共同抗霾。

  一、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环境监测预警情况,市委书记孙春兰、市长黄兴国对应对重污染天气作了重要批示。市清新空气行动指挥部在2月21日,就根据我市天气预报及环境预警会商分析结果,在我市天气达不到连续三天重污染程度,不具备启动《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Ⅲ级应急响应条件的情况下,先行发布实施“暂停建筑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等10项应对措施。22日,黄兴国市长主持召开“美丽天津一号工程”领导小组会议,对应对重污染天气、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网格化精细管理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尹海林副市长深入环保局对做好重污染天气进行调研指导,全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积极落实市政府要求,迅速行动,积极采取应对重污染天气措施。

  二、快速启动应急预案。根据我市环境监测预警情况,23日上午,尹海林副市长召开启动重污染天气工作协调会议,决定从23日14点启动Ⅲ级(黄色)响应,实施8条强制性措施和6条建议性措施。市政府及时向各区县政府、各责任单位下发了《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18个责任部门和16个区县政府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落实应对措施。市交管局发布了于24日零时起实施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市市容园林委加大了道路扫保和防尘作业,严控工程渣土及垃圾运输车辆洒漏。全市各责任单位立即进入应急状态、迅速行动、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加强沟通,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应急监督检查。应急预案启动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各领导同志及时进入应急岗位进行科学协调指挥。市各新闻媒体及网站及时发布了启动应急预案的通告,随时发布预警,并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倡导公众自觉减排。市环境监测中心加密监测预警会商频次,每4小时上报各监测点位实时数据。全市环保部门每天出动210余人次,对被监控的重点污染源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进行日夜巡查。市环保局会同市监察局、应急办分成3个督察组,对区县和部门落实应急预案情况进行督察,对未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的严格依法追究责任。目前,各区县政府及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18个成员单位正在按照职责分工对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逐项检查。

  我市将根据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及时调整和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预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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