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小企业局关于做好2013年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项目完工总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21    浏览次数:5

  各区县中小企业局:

  按照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市中小企业局现对2013年“专精特新”产品(技术)产业化项目进行总结验收,请各区县中小企业局组织相关项目企业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完工总结,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对象

  所有2013年完工的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项目单位。

  二、工作内容

  项目单位报送项目完工总结(格式见附件);项目后续投入发票的复印件(从申报至完工,不含申报时已投入部分)。

  区县中小企业局对所属项目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是否同意完工的意见(格式见附件),一式两份报市中小企业局。

  三、工作时间

  完工总结上报工作应于2014年2月前完成。上报时请提供后续投入发票的原件,一并审核。

  四、有关要求

  若不能按期完成、不能达到建设目标的项目,须及时说明原因,提出调整方案,经区县中小企业局出具书面同意意见后,报市中小企业局备案。

  附件:

  项目完工总结提纲

  项目完工审核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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