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广东(东莞)首届应急产品博览会暨2011年广东(东莞)国际消防与应急救援技术设备博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23    浏览次数:4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应急产业协会(筹备组):

  “广东(东莞)首届应急产品博览会暨2011年广东(东莞)国际消防与应急救援技术设备博览会”将于2011年12月在东莞举办,本届博览会由东莞市政府、省政府应急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办,广东风采展览有限公司、东莞市应急产业协会承办。我委按照“自愿参展”的原则,动员全省相关企业参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12月8-10日。

  地点:东莞市厚街镇莞太路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

  二、展会概况

  展会期间主要活动包括:广东(东莞)首届应急产品博览会开幕式;首届中国国际应急产业研讨会等。

  展览面积4万平方米、展位500个,分馆内和室外广场两部分进行。其中,室外主要安排大型应急救援设备、破拆工具等器材和装备展览。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的应急工作分管领导出席展会开幕式和应急产业研讨会。请将参加人员名单(包括单位、姓名、性别、职务、办公电话、手机等信息)于11月29日前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重要物资协调处)。联系电话:020-83133434;传真:020-83135984。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应急产业协会(筹备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第39项所列“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目录(详见附件),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自愿原则,大力组织、动员相关企业参展。有关事宜请迳向展会工作人员联系。

  展会联系电话:0769-85816329、85816829 、22890211、22891191;传真:0769-85598999 ;联系地址:东莞市厚街镇新厚沙路13号;邮政编码:523952;网址:www.gdfczl.com;电子邮件:gdfczl@163.com。

  附件: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目录(鼓励类)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目录

  (鼓励类)

  1、地震、海啸、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开发与应用

  2、生物灾害、动物疫情监测预警技术开发与应用

  3、堤坝、尾矿库安全自动监测报警技术开发与应用

  4、煤炭、矿山等安全生产监测报警技术开发与应用

  5、公共交通工具事故预警技术开发与应用

  6、水、土壤、空气污染物快速监测技术与产品

  7、食品药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器

  8、新发传染病检测试剂和仪器

  9、公共场所体温异常人员快速筛查设备

  10、城市公共安全监测预警平台技术

  11、毒品等违禁品、核生化恐怖源探测技术与产品

  12、易燃、易爆、强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快速检测技术与产品

  13、应急救援人员防护用品开发与应用

  14、社会群体个人防护用品开发与应用

  15、雷电灾害新型防护技术开发与应用

  16、矿井等特殊作业场所应急避险设施

  17、突发事件现场信息探测与快速获取技术及产品

  18、生命探测仪器

  19、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森林、水上和地下设施消防灭火救援技术与产品

  20、起重、挖掘、钻凿等应急救援特种工程机械

  21、通信指挥、电力恢复、后勤保障等应急救援特种车辆

  22、破拆、切割、疏堵、提升、投送等高效救援产品

  23、应急物资投放伞具和托盘器材

  24、因灾损毁交通设施应急抢通装备及器材开发与应用

  25、公共交通设施除冰雪机械及环保型除雪剂开发与应用

  26、港口漂浮物应急打捞清理装备制造

  27、港口危险化学品、油品应急设施建设及设备制造

  28、船舶海上溢油应急处置装备

  29、突发环境灾难应急环保技术装备:热墙式沥青路面地热再生设备(再生深度:0~60毫米);无辐射高速公路雾雪屏蔽器;有毒有害液体快速吸纳处理技术装备;移动式医疗垃圾快速处理装置;移动式小型垃圾清洁处理装备;人畜粪便无害化快速处理装置;禽类病原体无害化快速处理装置;危险废物特性鉴别专用仪器

  30、应急发电设备

  31、应急照明器材及灯具

  32、生命支持、治疗、监护一体化急救与后送平台

  33、机动医疗救护系统

  34、防控突发公共卫生和生物事件疫苗和药品

  35、饮用水快速净化装置

  36、应急通信技术与产品

  37、应急决策指挥平台技术开发与应用

  38、反恐技术与装备

  39、交通、社区等应急救援社会化服务

  40、应急物流设施及服务

  41、应急咨询、培训、租赁和保险服务

  42、应急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

  43、应急救援基地、公众应急

  (摘自《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P60-P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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