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小企业局关于做好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运营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07    浏览次数:6

  各国家级示范平台:

  按照工信部《关于开展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运营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信企函[2013]14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所属国家级示范平台运营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检查范围是经工信部认定的首批和第二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我市共8家。检查内容为示范平台2013年全年的运营情况(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收费、服务满意度等)。

  二、上报材料要求。

  各示范平台按要求分别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版,于2014年1月21日前报市中小企业局创新发展处。

  1、机构全年服务总结。包括:运营管理、制度建设、服务业绩及成效,以及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在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畅通信息渠道,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等。

  2、填报受服务企业名单(100家以上)。

  3、享受进口设备免税政策情况。

  4、参加中小企业司组织的创业辅导培训、云计算中小企业培训和知识产权服务中小企业培训的情况。

  5、示范平台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单个机构填一行)

  6、服务满意度测评及评价意见表(见附件2)

  三、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我局创新发展处联系。

  联系人:王爱民;电话:24219182

  e-mail:tjsme@sina.com

  附件:1、示范平台基本情况汇总表

  2、服务满意度测评及评价意见表

2014年1月6日

  附件1(9).xls

  附件2(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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