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第六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23    浏览次数:4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现将《农业部关于开展2011年第六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1]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市农牧部门要按照农业部的部署要求,对辖区内的兽药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理,并填写《广东省兽药生产企业检查监督记录》、《广东省兽药经营单位检查监督记录》。对假劣兽药,要立即组织清缴销毁,按照《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非法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查处,并将结果于12月5日前报省畜牧兽医局兽医处。

  联系电话:020-37288287

  电子邮箱:GDGSP2010@126.COM

  传  真:020-37288400

  附件:1.2011年8月份非法企业假兽药汇总表(涉及广东部分)

  2.2011年8月份合法企业确认的假兽药汇总表(涉及广东部分)

  3.农业部关于开展2011年第六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1]23号)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1-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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