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现将《农业部关于开展2011年第六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1]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市农牧部门要按照农业部的部署要求,对辖区内的兽药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理,并填写《广东省兽药生产企业检查监督记录》、《广东省兽药经营单位检查监督记录》。对假劣兽药,要立即组织清缴销毁,按照《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非法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查处,并将结果于12月5日前报省畜牧兽医局兽医处。
联系电话:020-37288287
电子邮箱:GDGSP2010@126.COM
传 真:020-37288400
附件:1.2011年8月份非法企业假兽药汇总表(涉及广东部分)
2.2011年8月份合法企业确认的假兽药汇总表(涉及广东部分)
3.农业部关于开展2011年第六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1]23号)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 |
附件1-2 |
![]() |
附件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