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税政〔2013〕34号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滨海新区第一至第六地方税务分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纳税服务局、第一、第二稽查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规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联合审核确认2013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56 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13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民政局
附件
2013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
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 天津市红十字会
2. 天津市河北区红十字会
3. 天津市光彩事业促进会
4. 天津市河西区慈善协会
5. 天津市河西区红十字会
6. 天津市南开区红十字会
7. 天津市红桥区红十字会
8. 天津市武清区红十字会
9.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