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申报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04    浏览次数:5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属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流通司《关于报送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申报材料的通知》要求,请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并于11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1式2份)报送我委(生产服务业处)。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对每家试点企业出具一份推荐函。省属企业由所属集团公司推荐。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联系人:黄紫华,电话:020-8313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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